2021年7月21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上发布法规 (EU) 2021/1199,更新REACH法规附录XVII第50项中关于多环芳烃 (PAHs) 的管控要求。该法规旨在从原来的8点管控要求上再增加增加包括塑料、橡胶颗粒和覆盖物等5点管控条款。新增的条款将在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20天后生效。本次法规更新主要针对人造草坪和运动场地,与鞋服产品关系不大。
本次更新具体内容如下:
在REACH法规附录XVII第50项的第2栏限制条件中,添加了以下段落:
9. 用于人造草皮场地的填充物或者以松散的形式铺设操场或运动场地时,若颗粒或者覆盖物含有所列出的多环芳烃(PAHs)物质总含量超过20 mg/kg(按重量计算0.002%),则不得投入市场。
10. 若颗粒或者覆盖物含有所列出的多环芳烃(PAHs)物质总含量超过20 mg/kg(按重量计算0.002%),则不得用于人造草皮场地的填充物或者以松散的形式铺设操场或运动场地。
11. 市场上用于人造草皮场地的填充物或者以松散的形式铺设操场或运动场地的颗粒或者覆盖物应标有该批次的唯一标识号。
12. 第9~11段自2022年8月10日起实施。
13. 若颗粒或者覆盖物于2022年8月9日已经在欧盟用于人造草皮场地的填充物或者以松散的形式铺设操场或运动场地,则可在原处保留并以同一用途继续使用。
14. 对于第9~13段:
(a)“颗粒”是指通过回收再生或原始材料或天然来源获得的尺寸在1~4 mm的橡胶以及其他硫化或聚合材料制成的以固体颗粒形式存在的混合物;
(b)“覆盖物”是指由回收再生或原始材料或天然来源的橡胶或其他硫化或聚合材料制成的混合物,其尺寸范围为4至130 mm长,10至15 mm宽的以片状固体形式存在的混合物;
(c)“人造草皮场地的填充物”是指人造草皮场地上用于提升其系统运动性能的颗粒;
(d)“用于以松散的形式铺设操场或运动场地”是指松散形式颗粒或者覆盖物用于以玩乐或运动为目的任何用途而非作为人造草皮场地的填充物使用。